家樂福的教訓
忘結帳 索賠原價10倍 家樂褔逼簽和解書 民眾:把客人當賊 【許麗珍╱台北報導】民眾田小姐向《蘋果》投訴,上周六到家樂福內湖旗艦店購物時,約值八百多元的物品皆有付款,但因眉筆太小恐放進購物車丟掉而放口袋, 忘記結帳,卻被業者迫簽和解同意書並以原價十倍賠償。田小姐質疑業者不給她和解書的影本,賠款發票也未列出名目,根本是刻意坑錢。律師批評賣場做法惡劣, 有揩消費者油之嫌。 消費陷阱 田小姐表示,上周六她在家樂福購物時,因賣場推車孔縫太大無法放置眉筆,而把眉筆放口袋,最後付了其他商品的帳,但忘記拿眉筆出來結帳。田小姐不滿說,她一結完帳出來,就有賣場人員走來,未等對方開口,她主動說:「對不起,我真的忘掉了」,但對方即把她請到辦公室。 律師轟趁機揩油 田小姐說,業者強調已報警,但警察卻一直沒來,期間不停追問她要怎辦,最後她情急下同意賠償,對方就拿出和解同意書樣本要她照抄,承認在賣場有不當行為, 結果她除了要付眉筆原來的一百四十五元貨款外,另需付十倍的賠償金額,即一千四百五十元,業者還不准她影印和解同意書。「我買了八百多元東西,眉筆真的忘 了,他們很不尊重客人,把客人當賊。」 去年四月大潤發曾發生民眾買三顆電池忘記結帳,業者要求賠款,但民眾反控業者恐嚇取財;二○○四年台東縣也曾發生女子到賣場購物忘了結帳,被迫賠錢,但向縣府投訴後,業者退款的事件。 業者辯合理求償 律師謝天仁批評家樂福做法太惡劣,認定偷竊的標準太寬鬆,是趁機揩消費者的油。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昨痛批家樂福故意設陷阱,「守株待兔」陷害消費者,包括賣場推車孔縫過大,商品放入會掉出,結帳櫃台未提醒消費者是否有商品未付款等。 家樂福公關李莉莉回應說,員工看到田小姐把眉筆放進口袋,因此她一出結帳櫃台就被攔下,要求客人以原價買下商品並賠償十倍價格,是合理的商業求償,當初是田小姐主動要求不要報警,他們才未報警處理。 離開賣場時忘記結帳注意事項 .應主動向業者說明狀況,澄清並非偷竊,找親友陪同,或致電律師、熟悉法律的親友協助 .保持冷靜,想清楚如何提出有利於己的事證 .堅持未偷竊,不簽和解書,只賠償商品原價,強調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業者應善盡提醒結帳義務等 .若簽了和解書,應要求影印並保留一份 .若同意賠償,需要求對方在發票上列出細項與金額並蓋店章 .保留單據證明 .消基會電話: (02)2700-1234 (04)2375-7234 (07)225-1234 資料來源:消基會 Sent: Saturday, November 10, 2007 5:19 PM Subject: 家樂福的教訓--一定要看同時用力傳出去 Subject: 家樂福的教訓--一 定要看同時用力傳出去 常去家樂福的要小心,碰到這種情形一定要堅持自己是對的,就算發現不是自己拿的東西 出現在袋子裡,一定也要記得據理力爭! > Sent: Saturday, November 03, 2007 2:00 PM > Subject: FW: 家樂福的教訓--一 定要看同時用力傳出去 > > >> Subject: FW: 家樂福的教訓--一 定要看同時用力傳出去 >> >> 家樂福的教訓 >> >> 下次去大賣場,一定要仔細看店員結帳,我以前盯著看是怕他多算,現在更要小心他 有 >> >> 沒有少算 ...... >> 我於12╱19到 板橋家樂福 購物,我推著推車買了大大小小的東西,到收銀台去 結 >> >> 帳, >> >> 因為我幫公司買一些東西,所以,我分了三張信用卡刷所有的東西, >> 我忙 刷卡、裝袋,刷卡、裝袋,總共是價值二千一百多元. >> >> 正當我推著推車離開收銀台,快到地下室拿車時,有一個女的叫住我,問我: >> " 小姐,這些都是你買的嗎?" >> 我答:"對啊!" >> 她說:"妳有一個指甲油沒結到帳。 " >> 我回:"哦,真的嗎?"我還主動將六袋的東西一袋一袋打開給她找。 >> 她找了幾袋後,找到了一瓶指甲油。 >> 我還問他說:"那可能沒結到帳,那要到哪裡付錢?" >> 她說: "你跟我走!" >> 我還以為他要帶我去結帳,可是她帶我到一間小辦公室, >> 找一個男的,好像是他們家樂福的課長還是什麼的,我也不清楚, >> 那個男的就說我已構成"竊盜罪"。 >> 正當我在搞不清楚的狀況下,那個男的問我有沒有帶証件, >> 我說有啊,我還拿出來給他看,那個男的就拿出一份資料表,上面寫著竊盜紀錄表. >> >> 正要登記我的資料,我就收回我的証件,我為什麼要給他們登記,我又沒有拿東西, >> >> 他們說這是要給主管看的,沒關係, >> 可是我又沒偷他們的東西,我為什麼要把自已給他們登記在竊盜紀錄表上。 >> >> 我說,你們這樣很莫名奇妙,還沒弄清楚,就這麼定罪。 >> 正當我說出莫名奇妙這四個字, >> 那個男的就說:"你說我們莫名奇妙、妳污辱我的人格" >> (我好納悶,我污辱到他的什麼人格了?) >> 於是他就拿起電話報警,警察局又在隔壁,警察不到三分鐘就到了, >> 就這樣,不到十分鐘的時間,我已經在警察局了。 >> >> 警察和我問答了幾句話,就說:"家樂福都這樣,亂送警局,而且這是公訴罪,他們 報 >> >> >> 了,他們就要辦。" >> 後來,我又從警局被送到分局,分局的人一看資料就說: "又是家樂福!" >> 他們也說家樂福的賊抓不到,就找一些不小心的人來當大頭,替警察局做了不少業 績。 >> >> >> >> 這件案子,目前正在打官司中. >> 我是帶著錢出門要去消費的,而且也買了二千多元,我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要 >> 去貪一百二十元,而且收銀小姐沒注意,沒結到帳他們不去怪,不去檢討,還說 >> 我是" 偷"!實在氣不過,花錢事小,名譽對於我個人卻是很重要,要我無故背 >> 一個偷竊前科一輩子,? 盚磞b不甘心就這麼忍氣吞聲。 >> >> 相信這件事發生在每個人身上,大家也都會跟我一樣,甚至比我更氣,更嘔, >> 所以,我請了一個律師,費用五萬元, >> 就算我真的偷,我賠一百倍也不過一萬二千元,我有必要去做這種投資報酬怎麼算都 不 >> >> 對的事情嗎? >> >> 曾經,我問了我的律師,我可以反告他們嗎? >> 他說可以告他們精神賠償,可是他不建議,因為要花時間,要花錢跟他們玩, >> 他們不怕,這就是大企業對小百姓的悲哀。 >> >> 我在求助無門之下,只能寫下這封信請大家幫幫我, >> >> 花一點點時間把這封信傳給所有你們認識的人, >> >> 我不能阻止你們去家樂福購物, >> >> 但是,請你們在開心購物結帳時,多小心注意一點,別讓這種倒霉事發生在自已身 上。 >> >> >> >>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>> >> 彰化版:各位還記得我上禮拜轉寄給大家有關板橋家樂福的文章嗎?沒想到居然真的 發 生! >> >> 今天早上我媽媽在家樂福也被人栽贓誤會,家樂福真是欺人太甚了......可惡! >> 時間:2003年4月7 日上午 10點多地點:彰化金馬路的家樂福 >> 事情經過: >> >> 我媽進入家樂福之後直奔2樓,本來想要幫我爸買休閒褲, >> >> 因為趕時間的關係,匆匆瀏覽後覺得不合意,遂馬上前往地下室拿了幾包泡麵即前往 結帳. >> >> >> 結帳後,馬上有一個面帶嚴肅表情的員工前來(後來自稱主管)要索取統一發票觀 看,隨即問我媽說,他們在賣場有看到我媽拿了一罐"xx面乳",她拿到哪裡去了...... >> >> >> >> 我媽原先一臉疑惑,這時突然才會意過來,原來是懷疑她偷了他們的東西, >> >> 我媽態度馬上轉為憤怒,即要求那主管(以下簡稱A)拿出證據來,如錄影帶為 >> 證 ...... >>但 A 說,不用錄影帶,我們有人證 ...... >> 我媽說:"好!那請他出來對質!"(A去找人) >> >> A找來一年40多歲的婦人,以下簡稱B,B來了後,重複主管說的話, 指在賣場看到他拿面乳丟入推車。 >> >> 我媽大吼:"拿證據出來阿!包括我拿東西的過程 ......" >> >> 我媽拉著B說:"好阿!那我們一起回現場去演練一遍阿!" >> B說:"你這樣對我是人身攻擊喔!"(B始終不肯回現場) >> 我媽說:"我只是拉你要重回現場演練,何來人身攻擊? >> >>我去服飾區看沒中意的褲子,即 >> 下地下室,根本也沒到過賣化妝品的區域,我甚至連你們的化妝品專櫃在哪我都不知 >> >> 道,我會去拿 "什麼面乳 "嗎?" >> >> (我媽向來去家樂福都只到地下室買鮮奶就走,很少到1和2樓去逛) >> 我媽在收銀區當場跟他們發飆,氣的胃都抽筋了,結果結帳的通通停下來,沒結帳的 也 >> >> 圍過來看,我媽要那些圍觀的消費者小心,免得下一個就輪到他們被栽贓. >> (PS.當時還有一便衣警察在場,後來看了看局勢,居然鼻子摸摸就走了,真 >> 是 ......) >> >> 後來,A要B先走開,已不關他的事, >> >> 我媽說: "請你們還我個公道,否則沒完沒了!" >> A說:"我又沒說你"偷"這個字......" >> >> 我媽說: "你雖然沒說,但意思就是有......" >> 因為圍觀群眾實在太多,他們想息事寧人,就要我媽到辦公室再談,我媽堅決不肯. >> >> A後來說:"我是B的主管,也許是我看錯,我替他道歉......" >> 我媽豈可就此善罷甘休,她要他們還她清白,豈能這樣亂誣賴人為小偷! >> B後來再度現身道歉:"我現在跟你道歉,我看錯了,這樣好不好?" >> 我媽說:你這樣沒有誠意 ......" >> B又拉下臉說:"那我當這這麼多人的面前再次跟你道歉,對不起!" >> 我媽說:"如果我打你一巴掌,再跟你道歉,你說這樣好嗎?" >> A和B啞口無言 ...... >> A說:"你這樣是要讓我們難堪嘛!" >> 我媽說:"我都不覺得難堪了,你們還覺得難堪!"(因為很多人在看) >> A說:"你是要害我們都被辭職嗎?" >> 我媽說:"那是你家的事,跟我沒關係,重點是你誣賴我的清白!" >> 後來,自稱主管的A拿了2包餅乾給我媽,以示誠意, >> >> 我媽根本不甩,把那2包餅乾丟的老遠,他居然去把它撿起來...... >> 我媽從進家樂福到結帳只花了10幾分,真的是趕時間, >> >> 所以後來她想,既然已經把場面鬧這麼大,在場的人都知情了,就先暫時算了,不要 讓 >> >> 人家丟了工作, >> >> 可是他認為不能再這樣姑息養奸,因為 板橋家樂福 , 新竹家樂福都已經發生過此 案 >> >> >> 件, >> 所以大家用力的轉寄給你們的親朋好友,一起揭發家樂福的惡行,最好是少到家樂福 >> >> 去, >> >> 免得下一個被栽贓的就是你或你身邊的人,到時你就別後悔沒把這信當真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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